3.1.1.1 中央分隔帶邊緣
在距分隔帶邊緣 0.5m 或 0.75m 處應設置車行道邊緣線,當設計速度為100km/h(含)以上時,取 0.75m,并在車行道邊緣線外側(cè)布設突起路標。如圖
3.1.1 所示。
車行道邊緣線為白色實線,線寬 15cm 或 20cm,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設為振動 性標線(突起斷面涂料或突起斷面成型標帶)。突起路標為白色,布設間隔為 6~15m。
單位為厘米
圖3.1.1
3.1.1.2 車行道內(nèi)
(1)同向車行道間應設置車行道分界線,如圖 3.1.2 所示。車行道分界線為 白色虛線,劃 6m,空 9m,線寬 15cm 或 20cm。
單位為厘米
圖3.1.2
(2)當經(jīng)過橋梁(長度<300m)、隧道(長度<500m)、彎道、下坡道等路段, 且交通量很大時,同向車行道間應設置禁止變換車道線,如圖 3.1.3 所示。
禁止變換車道線為白色實線,線寬 15cm 或 20cm,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設為振 動性標線(突起斷面涂料或突起斷面成型標帶)。
禁止變換車道線為白色實線,線寬 15cm 或 20cm,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設為振 動性標線(突起斷面涂料或突起斷面成型標帶)。
單位為厘米
圖3.1.3
當僅允許一側(cè)車行道的車輛變換車道時,在允許車輛變換車道的車行道內(nèi)增 設虛線,與禁止變換車道線的間隔為 15cm,虛線線寬 15 或 20cm,劃 6m,空 9m,如圖 3.1.4 所示。
單位為厘米
圖3.1.4
當橋梁長度>300m 時(或隧道長度>500),在距橋梁兩端 100m(隧道兩端 200m)范圍內(nèi)同向車行道間應設置禁止變換車道線,中間范圍內(nèi)設置車行道分 界線。如圖 3.1.5 所示。
圖3.1.5
(3)當路段較長時,在車行道內(nèi)應重復設置速度限制標記,來限制車輛的 行駛速度,各組限速標記間隔為 10~15km。
左側(cè)車行道內(nèi)設置最高、最低速度限制標記,右側(cè)車行道內(nèi)設置最高速度限 制標記。字高為 6m,寬 1.5m。限速值根據(jù)實際需要確定。如圖 3.1.6 所示。
左側(cè)車行道內(nèi)設置最高、最低速度限制標記,右側(cè)車行道內(nèi)設置最高速度限 制標記。字高為 6m,寬 1.5m。限速值根據(jù)實際需要確定。如圖 3.1.6 所示。
圖3.1.6
減速標線為白色反光虛線,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設為振動性標線(突起斷面涂料 或突起斷面成型標帶)。根據(jù)設置位置的不同,可設置單虛線、雙虛線和三虛線,垂直于行車方向設置。減速標線的具體尺寸如圖 3.1.7 所示。
單位為厘米
圖3.1.7
表 3.1.1 減速標線設置間隔
減速標線 | 第 一 | 第 二 | 第 三 | 第 四 | 第 五 | 第 六 | 第 七 | 第 八 | 第 九 | 第 十 | 第 十 |
(道路) | 道 | 道 | 道 | 道 | 道 | 道 | 道 | 道 | 道 | 道 | 一 道 |
間隔(m) | L1=5 | L2=9 | L3=13 | L4=17 | L5=20 | L6=23 | L7=26 | L8=38 | L9=30 | L10=32 | L11=32 |
虛線數(shù) | 1 | 1 | 2 | 2 | 2 | 2 | 3 | 3 | 3 | 3 | 3 |
圖3.1.8
3.1.1.3 機動車道外側(cè)
(1)在距硬路肩內(nèi)側(cè)邊緣 0.5m 處應設置車行道邊緣線。并在車行道邊緣線 外側(cè)布設突起路標。
車道邊緣線為白色實線,線寬 15cm 或 20cm,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設為振動性標線(突起斷面涂料或突起斷面成型標帶)。突起路標為白色,布設間隔為 6~15m。
當設有緊急停車帶或沿線有開口時,在機動車需要跨越邊緣線的地方應把邊緣線設置為白色虛線,白色虛線劃 4(2)m,空 6(4)m,當開口較小時,取低 值,線寬 15cm 或 20cm;同時在開口處應設置道口標注和減速壟。如圖 3.1.7 所 示。
圖3.1.9
立面標記的顏色為黃黑相間的傾斜線條、斜線傾角為 45°,線寬及其間距均為 15cm,在設置時應把向下傾斜的一邊朝向車行道。